法律分析:1.具体内容: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2.影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获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成为解决纯清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为了促进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贸易和文化交流并便利两国人民互相朝圣和往来起见,双方同好宴意基于(一)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干涉内政、(四)平等互惠、(五)和平共处的原则,缔结本协定,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特派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印度共和国政府特派印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赖嘉文。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互设商务代理处:一、印度政府同意中国政府得在新德里、加尔各答、噶伦堡三地设立商务代理处。二、中国政府同意印度政府得在亚东、江孜、噶大克三地设立商务代友裤银理处。双方商务代理处享有同等地位和同等待遇。双方商务代理在执行职务时享有不受逮捕之权;商务代理本人、依靠其生活的妻子及子女享有不受检查之权。双方商务代理处并享有信使、邮袋和以密码通讯的权利及豁免。
标签: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