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先给你说一下自己和别人的对这事情的观点,再回答你的疑惑,还有叙述一下开胸验肺整个事件的经过。
自己观点:出现这样的事情真让人寒心,若不是媒体报道,就是开胸验肺拿到了化验单,去找单位,他也会不认这个,他们的理由是,这不是职业病防治所开出的。但张海超去职业病防治所数次被推回,就是最后他们给做了检查也是错误的检查,给出的结果是“尘肺合并感染”。职业病防治所完全偏离了他们要服务的对象,站到了人们的对立面。
引用比人观点:老百姓不流血,他们不重视。有时流血了也不重视。
他们是穷人就是死了几个,他们也无所谓
主要看事情的影响程度,在无传媒的情况下,老百姓就是死了一百个,他们也是得过且过。要是谁在某个大城市随口吐个痰,各个媒体都来报道那这个人几年都不得安身
有些人根本不了解当事人的处境,就无关痛痒的随便说随意处理
除了愤怒,我感到无话可说。
回答你的疑惑:
对,职业病防治所所长是完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履行的,但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出了事情,自己部门给张海超开出的鉴定证明明显是错误的,他有失察之责。
“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这是医疗法上的漏洞。
开胸验肺整个事件的经过: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7月6日,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张海超,说起自己的遭遇,他不禁泪流满面。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无奈,张海超于今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为他做了手术。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职防”鉴定有空子可钻
自今年3月接到张海超的投诉,记者数次与振东公司联系未果。而在郑州市职防所鉴定张海超为“肺结核”的诊断证明中,有三个人的签名,其中王晓光为医技科主任。
7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晓光,王说给张海超做鉴定的不是他一个人,他们是从胸片上得出张海超患的是肺结核的结论,如果张海超认为是误诊,需要提供切片检验。而如何纠正这个“误诊”,不归他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张海超已无力应付了。
近两年维权求医,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是债台高筑。为了省些医药费,张海超现在只好转院到县级医院,虽然他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医院认为他是工伤,不在医保范围。“开胸后我找过新密市信访局,一位科长说,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振东公司是个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说,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绝不止他一个。
而对于张海超的遭遇,不少医生认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
在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的情况下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当然要免职
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
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很简单,别人到他那儿检查,他自己部门给张海超开出的鉴定证明明显是错误的,你说他有没有责任。
“开胸验肺”这幕人间悲剧反映出当前我国职业病健康保障机制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广大的职业病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实在令人痛心,更是触目惊心!试想一个明明白白可以诊断出来的职业伤害却要被逼得非要“开胸剖肺”才能证明,那么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难道不值得每一个人深思吗?是谁在漠视人的生命,又是谁在试图逃避自己应尽的责任?古有比干剖心之忠贞,今有工人剖肺之齿寒,嗟呼,天下之黑白曲直难道非要一刀才能见分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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