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是怎样的存在?陆宇鹏来谈音乐剧
音乐剧诞生于上个世纪初的欧美大陆,其中,音乐源于地道的美国黑人的爵士音乐,舞蹈综合了爵士舞和踢踏舞。1927年,隆·科恩的《水上舞台》掀开了音乐剧时代到来,其中的插曲《老人河》在当时家喻户晓,流传全球。从以爵士音乐、舞蹈为主的音乐剧到摇滚音乐剧,再到类似有现代歌剧概念的欧洲音乐剧,音乐剧的概念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成为保留着相当艺术水准的大众化演出形式。 音乐剧是一种高度综合性的舞台综合艺术,如果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它的构成要素几乎囊括了当今世界上现存的绝大多数艺术品种———从文学、戏剧、诗歌、音乐、舞蹈、雕塑、绘画、建筑,到幽默艺术、滑稽表演和声光艺术,甚至也包括了电影、杂技、魔术等等。
音乐剧是通过歌曲、台词、音乐、肢体动作等的紧密结合,把故事情节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情感表现出来;对歌曲、对白、肢体动作、表演等等因素给予同样的重视。
音乐剧是综合了音乐、戏剧和舞蹈等多方面因素,充分发挥了舞台美术的作用,融艺术性、观赏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表演艺术体裁。如果说歌剧是用音乐来写的戏,那么音乐剧就是用音乐和舞蹈来写的戏. 音乐剧的特长之一就是它善于吸收、融化多种舞台表演艺术形式,使之成为“自己的”。从它形成之初就一方面继承了欧洲十九世纪的轻、喜歌剧的创作、表演手法,同时也不吝将流行于平民娱乐场所的歌、舞引用到剧中去。在有的音乐剧中为了增强舞台效果甚至出现了杂技表演的场面(《黑暗中的女人》),当然,这一切都得服从于体现主题思想和塑造人物的性格,若是仅仅为了使舞台上花俏好看,则不为有识者所取。一方面音乐剧善于运用当前所有流行的歌、舞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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