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乡道编号由大写字母Y开头。
道路编号的规则为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乡道由大写字母Y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Y017乡道、Y342乡道等。乡道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扩展资料:
公路编号的相关要求规定:
1、当两条以上路段起讫点相同时,则按照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依次命名为“××-××高速公路东(中、西)线”或“××-××高速公路北(中、南)线”。简称为“××高速东(中、西)线”或“××高速北(中、南)线”。
2、路线地名应采用规定的汉字或罗马字母拼写表示。路线起讫点地名的表示,应取其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的单一名称,为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3、北南纵向路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以路线南端为终点;东西横向路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以路线西端为终点。放射线的起点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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