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是指废水、废气、废渣。当前主要指工业“三废”。
废水指工业生产中所排出的嫌镇一切液态废弃物;废气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没有用或没有充分利用的气体;废渣指生产中排出的固体废弃物,如工业废渣和垃缺敏圾等。
1973年11月17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和卫生部共同颁布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分别对废气、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规定了排放标准或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对废渣的综合利用和处理也作了规定。
环保三废的处理办法:
一、废气的处理
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
二、废液的处理
1、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渣、废液的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渣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伏者枝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 达到在6~9 之间后排放。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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