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的问题,人民日报评论员认定是碰瓷维权,这个定性十分精准。而不是不合规,需要轻微整改,从轻罚个30万了事。
视觉中国的卑鄙之处,就在于他用公众知识产权,向公众实施碰瓷,钓鱼,敲诈勒索,为私人企业牟利?玩弄平地扣饼,空手套白狼手彩,打着维权的名义敲诈,其用心十分恶毒。譬如国旗,国徽,一张照片的摄影权就可以证明国旗,国徽就归属他们了?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请问,他们向国旗,国徽的设计者付费了吗?他们向全国人大付费了吗?他们向全国人民付费了吗?因为国旗,国徽的知识产权,版权归全国人民所有,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他们诸如此类涉案敲诈过程中,有着许多类似问题,涉及全民所有制下的公有制物产图像,被他们以自己名义强盗般抢夺,霸占了,然后实施有计划的碰瓷敲诈。
因此,对这些恶性案件,都必须逐一复原本来面目,提交法庭重新开庭审判,让视觉中国依法赔偿,在返还前期天价勒索赔偿的基础上,赔偿全国人民的知识产权,物权,版权费用。并依照刑罚,对视觉中国碰瓷维权,敲诈勒索罪行,给予准确的量刑定罪。
道歉有用拿法律来干嘛。我们只想知道他们通过敲诈勒索,非法获得巨额财产,是否已经构成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怎么处理?试目以待
很好的情况。新闻媒体作为“无冕之王”,其一言一行都是大众看得见的,并且不论主观与否,在社会上都是会产生一定影响的。所以其言行举止首先应该“以公为重”,宏扬主旋律,为社会进步发展助力。
罚款30万不像惩戒,而像鼓励!希望管理部门注意社会反响!
30万就叫重罚?它利用这些东西牟利是多少,影响有多大?才罚这点钱?
所罚的30万和他们的非法所得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所以罚30万太轻了!再有更严重的是他们还打起了国旗、国徽的注意!就这点根本就不是罚款能了事的,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再好好思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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