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国新办举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无禁止皆可为”可通过三句话理解。
袁曙宏表示,“法无禁止皆可为”,我们讲的三个“为”是三句话,一个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第二个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漏搏第三个是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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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大搜隐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之间的关系,既一方面防止“政府之手”伸得过长、管的过多,扭曲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让市场唱“主角”,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奏响了中国深化改革的最强音。
另一方面,让市场唱“主角”,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奏响了中国深化改革的最强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无禁止滚厅皆可为”可通过三句话理解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法无禁止即可为”奏响改革最强音
标签:法无,三句话,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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