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是活跃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重要文人社团之一,但新月社成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于没有当事人的明确文字材料佐证,历来研究者们只能从一些外部材料进行考证。至今,大致上形成了这样几种代表性的意见:文学史家瞿光熙先生在《新月社·新月派·新月书店》一文中认为,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他的根据是:徐志摩1926年6月14日写的《剧刊始业》中提到:“我今天替《剧刊》闹场,不由得不记起三年前初办新月社的热,最初是‘聚餐会’,从聚餐会产生新月社,又从新月社产生‘七号’的俱乐部。”据此推算,1926年的前三年正是1923年,而“七号”是石虎胡同七号。瞿的另一依据来自徐志摩的一首名为《石虎胡同七号》的诗,这首诗初发表于1923年8月6日《文学周穗茄报》第82号,原诗内容词句与后来《志摩的诗》各版所收相同,唯诗的四节用数字标明举族慎,前面多一副题《赠蹇季常先生》正敬,这首诗说的是徐志摩与蹇季常同住石虎胡同七号时的情景①。瞿由此推断徐志摩入住石虎胡同七号应在1923年8月以前,新月社的成立还要早些,因为新月社又诞生在“七号”的俱乐部之前。瞿还有一个依据,王统照在《忆志摩》中也提到1923年...... 来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03期 作者: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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