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预备役士兵在战时,孝袜参军参战或随军之前,巩固后方进行经济建设。
预备役军衔拓展:
基本信息
按照1995年5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最高军衔为少将。专业技术军官授予相应军衔,袭慎昌海空军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其中,少将、大校军衔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发。
预备役军衔
最高军衔为少将。专业技术军官授予相应军衔,海空军在军衔拍扒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其中,少将、大校军衔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2011年5月1日起,全军预备役部队换发"07式预备役军服"。其中军衔标志改为银白色,与现役部队的金黄色相区别。另外军服还增加了臂章、军种标志、姓名牌、级别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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