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8月11日发布的积分落户政策,政策的整体框架是“4+2+7”,即4个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资格条件中包含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办法》规定,本市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2018年4月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社会申报。
2020年7月14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有关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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