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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鲟有没有毒

2023-03-23 09:42:40 编辑:join 浏览量:580

中华鲟有没有毒

现在中华鲟主要分布于我国长江干流金沙江以下至入海河口,其他水系如赣江、湘江、闽江、钱塘江和珠江水系均偶有出现。 保护现状及其保护意义   最大个体重达550公斤,幼年生活在我国东部沿海,性成熟后洄游入江河繁殖,产卵场主要分布在长江,另在珠江也发现有少数中华鲟产卵。在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修建前,中华鲟的产卵场位于长江上游干流和金沙江的下段,由于葛洲坝枢纽的阻隔,不能溯游到上游产卵场的中华鲟,在紧接葛洲坝下的宜昌长航船厂至万寿桥附近约7公里江段上,形成了新的产卵场,面积大约330公顷。为了补偿葛洲坝工程对中华鲟的不利影响,成立了宜昌中华鲟研究所,从1983年起每年向长江放流人工繁殖的幼鲟,但由于培育技术和养殖规模的限制,每年只能培育出长度为8~10厘米、重3~5克的达到设计规格的幼鲟1万尾左右。因此,中华鲟种群的补充,主要依靠在宜昌产卵场自然繁殖的幼鲟。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是鱼类的共同祖先—古棘鱼的后裔,距今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和恐龙生活在同一时期。中华鲟在分类上占有极其重要地位,是研究鱼类演化的重要参照物,在研究生物进化、地质、地貌、海侵、海退等地球变迁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难以估量的生态、社会、经济价值。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珍稀动物已濒于灭绝。保护和拯救这一珍稀濒危的“活化石”对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都有深远意义。从它身上可以看到生物进化的某些痕迹,所以被称为水生物中的活化石。   它们生在江河里,长在海洋中,在那里成长、发育,成熟期约需9-12年。完全成熟后,再迁移到我国浅海地区进入河口,在那里肥育、栖息。秋季,顺长江逆流而上,直至长江上游的金沙神键江一带产卵繁殖。幼鱼孵出后,便跟随着亲鱼远征,向河口、海洋游去。中华鲟鱼的寿命很长,可活一二百年。鱼体可长达2米以上,雌鱼体重约二三百千克。中华鲟鱼肉质肥美,卵可制鱼子酱,是珍贵食品;鳔和脊索可制鱼胶,所以过去一直遭到过度捕捞。许多水利工程由于忽视生态平衡,也使这种鱼类自然资源遭受严重影响。现在,中华鲟鱼有濒于灭绝的危险咐告,因此要求严加保护。   中华鲟是溯河洄游性鱼类,一生主要生活在海洋中,产卵洄游时进入长江,上溯数千公里抵达长江上游进行产卵繁殖,其生物学特性决定了中华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不易恢复。由于水土流失、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农药残留物等造成的水污染;航运业对其的威胁和渔业捕捞的严重过度;尤其是葛洲坝截流阻断了洄游路线,三峡工程位于葛洲坝上游,不再存在阻隔中华鲟洄游路线问题。   但三峡工程在每年10月份开始蓄水,将使下泄流量比天然流量有所减少,这就有可能干扰中华鲟在葛洲坝工程下游的栖息和产卵活动。造成长江中中华鲟的数量急剧下降,导致中华鲟已成为濒危物种。中华鲟有一亿多年的悠久历史,如此古老衡瞎明鱼类已经不多。如不采取坚决果断的保护措施。不出50年,中华鲟将有可能灭绝。   中华鲟的险恶生存处境引起了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长江的中华鲟已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动物,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I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中被列为易危种。为了保护中华鲟资源,国家有关部门在湖北省荆州和宜昌先后成立了长江水产研究所及葛洲坝集团中华鲸研究所,并进行了一系列艰苦的工作。目前人工投精繁殖幼鲟取得成功,增殖放流成效显著。为保护这一珍贵动物,采取多项同步措施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中华鲟保护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的问题 第一,葛洲坝截流后出生和放流的中华鲟洄游产卵繁殖的数量极少。   第二,目前中华鲟放流的规模和规格过小,中华鲟增殖放流实际效果不明显。  第三,一旦三峡大坝截流,葛洲坝下的产卵场水位将降低,可能给中华鲟造成致命的威胁。 自1981年长江葛洲坝截流以后,农业部采取了果断措施   (1) 实行全江禁捕和限制科研用鱼,将中华鲟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国家先后投资支持湖北省、四川省在长江沿岸建立渔政站,并帮助渔民转产转业;1983年全面禁止对中华鲟的捕捞,并严格限制科研用鱼;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中华鲟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名录。严格执行了全江禁捕,从而保护了亲鲟和幼鲟洄游,最大限度的保存了产卵种群。   (2) 开展中华鲟科研,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活动。1983年,长江水产研究所、湖北省水产局、宜昌市水产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的中华鲟人工繁殖协作组取得了葛洲坝下中华鲟人工孵化的成功,此后不久便开始向长江增殖放流中华鲟苗和幼苗。据统计,1983-1998年,共增殖放流各种规格中华鲟苗近600万尾。1999年12月投放10万尾10CM以上大规格中华鲟苗,超过15年来同种规格鲟苗的总量。   (3) 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集中全社会力量来保护中华鲟。在沿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保护中华鲟的意识日益提高,沿江渔民误捕中华鲟后均能自觉放生,发现不法分子偷捕能举报,市场上经营利用中华鲟的行为已绝迹。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由于对中华鲟采取了全面保护的对策,从而延缓了中华鲟资源衰退的进程,基本保全了溯河产卵亲体,为中华鲟自然繁殖、研究和增殖放流打下了基础,中华鲟物种数量已开始回升。没有毒,偶尔市场有售,也是人工养殖的,数量很少。野生的不能买卖捕捞,有之就是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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