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喊肢权证、契税发票。
扩展资料: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老携,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侍渗伏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标签:公证,房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