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疗保险可以跨省报销。 参保居民急诊、急救住院报销比例: 在当地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裂李基金支付6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败源蠢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察陪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 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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