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对象: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工作方式:(一)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五)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八)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顷慧,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重点工作:一是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要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巡视组巡视重心由“相对全面”回归其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巡视工作也被赋予新敏乎型的工桥猜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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