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商鞅变法开始崛起的。
秦孝公即位之初,对秦之衰痛心疾首,乃下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卫国人卫鞅就此入秦,教孝公以霸道之术,孝公甚喜,力排众议,以卫鞅为大良造,实施变法。
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的变法最为彻底。商鞅变法鼓励人口增殖、重农抑商、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编制户口、实行连坐之法。
当时秦国地广人希,三晋人多地少,民众田地缺乏。因此商鞅建议秦孝公对外来移民采取优惠政策,将三晋民众招来秦国,以便开垦荒地。
公元前350年秦国大良造(商鞅)为了深化其改革,摆脱旧贵族势力的干扰,提议都城由雍城(今宝鸡凤翔)迁至新建成的咸阳城,得到秦孝公判搜支持。
卫鞅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重视农产,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
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屡败魏军。富瞎冲者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傲视于西方。
扩展资料: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次变法
1、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2、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5、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第二次变法
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4、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5、编订户口,五家为伍,磨薯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6、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
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国
标签:秦国,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