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等公权力机关因公需要是可以的。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偷看别人的手机短信及日记等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因为每个人的隐私受法律保护。
标签:个人信息,权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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